您的位置: 首页 >其它>招生>详细内容

为寻找家庭困难的学习优秀学生致各校校长的一封信
为寻找家庭困难的学习优秀学生致各校校长的一封信

来源:招生办 发布时间:2009-03-10 09:18:33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为寻找家庭困难的学习优秀学生

致各校校长的一封信

尊敬的校长:

您好!

我校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主办的一所寄宿制中小学。为了贯彻红十字会的人道、博爱精神,实现我校办学的慈善性和公益性,为了给家庭困难的学习优秀学生创设良好学习条件,我校专门为这些学生设立了“红萃生”奖学金,免收其入学的一切费用,包括学费、杂费、伙食费、住宿费、服装费、书本费等。我校的首届16名“红萃生”,经过我校干部、老师几年的精心关怀和培养,个个品学兼优,已经全部考上大学本科。

为了满足社会需求,扩大资助范围,经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批准,2008年我校“红萃生”奖学金名额将扩大到20名,包括初中和高中,全部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“仁爱基金”给予支持。

希望各位校长、主任和老师,在百忙中从贵校毕业生中向我们推荐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,向这些学生介绍我校情况,我们将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机会和条件。谢谢。

此致

敬礼

             北京拔萃双语学校

         附]2008年“红萃生”招生办法。

北京拔萃双语学校

2008年招收“红萃生”办法

一、招收“红萃生”的宗旨

发扬中国红十字会的人道主义精神,体现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办学的公益性、慈善性,使家境贫寒、品学兼优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,对报考我校的家境贫寒、品学兼优学生设立“红萃生”奖励制度,免收他们在校学习的全部费用,为他们铺设一条成长为高素质后备人才的道路。

二、“红萃生”条件

1、高中:凡品学兼优、家庭困难的北京市户口学生,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,经批准可享受我校“红萃生”待遇。

   市级三好生;

   市区学科、科技竞赛前三名的特长生;

   品学兼优的市级英雄模范人物子女;

   虽不属上列三种情况,但中考成绩确实优秀者。

2、初中:凡品学兼优、家庭困难的北京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,

获得市级三好生荣誉,经我校综合素质测试符合标准者。

三、“红萃生”待遇

免收进入我校学习的学费、书本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服装费、床上用品费等全部费用。

四、“红萃生”招收办法

  高中红萃生:

   请民政部门开具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盖公章)。

   由所在学校提出推荐意见(盖公章)

   在所在学校填写《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“加试”证明》表并粘

贴本人照片(盖公章)。

   取得成绩或荣誉的有关证书。

   携带以上材料以及本人户口本(身份证)、学生证或学校介绍

信、体检结果通知单参加北京拔萃双语学校“加试”,加试合格者由

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在“加试”证明表上盖公章。

   将《“加试”合格证明》在指定时间交原所在学校,填报北京

拔萃双语学校志愿,参加北京市统一中考。按照不低于区重点校的标准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

初中红萃生:

   请民政部门开具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盖公章)。

  市级三好生证书和其它荣誉证书。

  携带以上材料以及本人户口本到我校报名,并参加我校综合素

质测试,符合标准者予以录取。

五、高中“红萃生”加试时间

 按北京市考试院统一规定的“加试”时间,在第一天请准时到拔萃双语学校参加加试。(具体情况请关注市考试院08年加试时间或与我校联系)

六、“加试”需备齐的相关材料和证明

1)本人户口本(身份证)、学生证或学校介绍信。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,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。

2)所在学校填写《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“加试”证明》表并粘

贴本人照片(盖公章)。

3)所在学校对学生的推荐意见和初中学籍卡复印件。。

4)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。

5)体检结果通知单

621寸照片。

七、初中“红萃生”综合测试时间:

  安排在2008年4月26日(周六)、5月10日(周六)和5月24(周六)日进行。

 

联系电话:6549 6621  6549 6628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拔萃双语学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